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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5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

    根据《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》规定,结合园区实际,现将2015年度(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)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:
    一、2015年度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2300元为起点,确定18个档次,最高为16700元。按照20%的缴费比例计算,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460元,最高为3340元。
    二、2015年度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697元,按5%的缴费比例计算,基本医疗保险月应缴金额为134.85元。每月大病补充保险保费2.5元从其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中扣除。
    三、上述缴费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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